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副本吗?


很多人问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副本吗,这个是05年就开始的一项新的规定。按理来说都应当办理的。办理这个可以为你的生活提供很多的便利,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时候,都可以或多或少的帮到你,为你提供一些帮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个会有一定的审查,具体过程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办事。

营业执照副本是当然有的,正本要悬挂上墙,副本用于外出办事的。

三证合一”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将由工商行政部门一窗受理,核发一个加载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的营业执照,这个新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了之前的三种证照(指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为过渡期。2015年10月1日前办的原营业执照(包含“一证三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包含“一证三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过渡期一旦过了,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通过电子外网省级工商税务信息交换平台把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前置机,再实时分配到县(区)税务机关,经确认后同步到税务登记模块,补入税务专有信息后,保存为完整的税务登记信息。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一照一码”制,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户一码、一照通用;实现一网互联、材料与信息共享;实现联动管理,实行“一处受罚,处处受罚”。

那么哪些业务用“三证合一”模式办理?

第一:在办理设立登记业务的时候,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需要采用“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可采用“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

第二:除了办理设立登记业务可采用“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办理,像商事主体的变更(备案)、注销仍然按照原来的登记模式由原来的四个部门分别办理。

现在大家都提倡环保,那实行新的政策后,像内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都可以通过无纸化网上申请办理,但是除了需要提交第三方纸质材料的除外。

企业申请换发执照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第一: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需要提交:

1、换照申请,

2、委托授权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第二: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需要提交: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4、《联络员信息表》,

5、声明,

6、委托授权书,

7、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有什么关联?

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问:“五证合一”改革后,如果企业需要申请设立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该怎么处理? 答:“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 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回答,大家应该对于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副本吗的问题会有了一些了解这个证件也必须是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且不能违反规定,否则是会造成一定的后果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来量定,所以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违反规定。三证合一的办理,还要到相关部门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