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民间融资风险的措施


      降低民间融资风险的措施:

       1、给民间融资科学准确的定位,让民间融资真正走向阳光地带

       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赋予民间融资合法地位。引导民间融资公开登记,并规范其合规经营,不妨为民间融资构筑一个合法规范的经营平台,让正当的民间融资活动充分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无疑为暗潮汹涌的地下金融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引导示范作用,这种尝试为民间融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要是再设立一些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基金会等,让多种渠道并举,必将为民间融资荡起一波清澈的浪花。 


       2、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依据融资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其借贷最高限额以及指导利率,并按规定到相关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积极鼓励担保机构与工商联和融资企业等组成担保体系等,要求出资方和受资方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由指定机构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建立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引导民间融资走上正轨。 这样,就可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走上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

       对民间融资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契约要件、期限利率、税务征收、违约责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并加强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融资风险意识,从而化解民间融资中的潜在风险。 


       3、优化民间融资的生态环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税务、司法和公证机构等单位,完全可以为民间融资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即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担保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等等。

    比如,可以利用现在人民银行所管理的“征信系统”和“个人诚信档案”等,构建民间融资供需的信息服务平台。 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可以强化信息披露、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从而让筹资人和投资人自主、客观、准确的决策。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使民间闲置资金汇聚到经济建设中,让民间的闲置资本活跃起来、运动起来,为社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