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身份证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分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分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45%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资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甲方出具设备(80T啤机一台,16T啤机3台,原厂区内其他设备无偿提供,如火花机、钻床、车床、锣床等)、场地等资源,总出资约20万元;乙方出资20万元;丙方出资10万元;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45%,乙方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40%,丙方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15%。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经共同投资人商议,
(1)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负责货源、和财务监管等的日常事务,记账单据需由甲方签名方可生效。
(2)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负责技术、人员和质监等的日常事务。
(3)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记帐等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所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协议签订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协议签订后,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4.协议签订后,各方需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投资金额如数到账,未到账即甲方有权出资,增加股权,所出资金按未能到账的投资方股份上按比例计算。
5.甲方所提供场地(包括厂租、水电、宿舍、保安等)2012年2月至4月按2000元/月付给甲方,5月起按4000元每/月付给甲方。共同投资人每人每月伙食费用为180元付给甲方。
6.乙方工资2012年2月至4月按2000元/月,5月起按4000元/月。甲方、丙方每月不计工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共同投资人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