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服务协议


  股权融资方式主要有项目式、佣金式、投资入股式三个方式。项目式:普通咨询服务实行项目制运作,通过签订顾问协议来确定工作范围、职责、期限、收费方式等。佣金式:在涉及投融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中介类型的项目中,源达基于客户的利益帮助客户促成交易,交易结束后按成交额的一定比例(合同中约定)提取佣金,一般不收取服务费。投资入股式:源达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时,不收或少收咨询费用,用以换取客户的部分股权或者由源达资本按一定的优惠价格投资入股客户,成为客户股东,与客户共担利益和风险。

  股权融资服务协议是资金方跟项目方双方就股权融资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的融资协议。下面例举一个股权服务协议书。

    鉴于甲方正在就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股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股权融资服务协议:

  第一条

  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股权融资。

  第二条

  甲方对项目股权融资的基本要求:首笔融资额度:1000万元。可在此上下浮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投资商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股权融资服务报酬。

  3.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传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4.乙方的主要工作:

  ⑴ 指派项目融资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股权融资;

  ⑵ 对项目进行审慎调查;

  ⑶ 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⑷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

  ⑸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⑹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⑺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⑻乙方应就目标项目股权融资进展即时向甲方进行汇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全面优质服务;

  2.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3.甲方就如实向乙方告知项目重大事项,不得隐瞒或虚报;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5.甲方应对乙方在股权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

  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可按乙方的指示决定是否要求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领导参加接见事宜;

  8.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五条协议期限

  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协议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时间),因甲方原因导致时间的耽误则相应期限顺延。若在时间到期后融资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关键阶段,则经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长,具体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第六条费用支付

  1.该项融资服务费用总额按首笔融资额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费用支付方式:

  ⑴ 前期费用,在双方签定股权融资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后2日内,甲方支付元(大写万元)前期融资服务费;

  ⑵在首笔融资资金到达有关账户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费用后的其余款项。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七条双方承诺

  1.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补偿条款

  第九条违约条款

  1.若乙方收了费用后,无故不履行融资相关义务,则男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已经支付金额的双倍返还违约金。

  2.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3.若甲方原因导致融资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投资商资金不能到位,如甲方破产清算;因种种原因甲方中途放弃本协议(如期货资金到位,被收购等)等,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若甲方拒绝继续履行,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同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在投资商领域失信于人的信誉损失等)。

  4.叵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罚金。

  第十条甲方和乙方的选择权

  在签约后的一个月时间内;

  1.甲方的选择权: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费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前期投入等相关损失。本协议提前终止。

  2.乙方的选择权:若乙方通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后,发现感兴趣的投资商较少,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书面通知甲方,但乙方应全部退回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应向乙方索赔。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