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退伙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人们可以用钱款、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等作为投资入股的资产成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或者普通合伙人,那么,成为有限合伙人之后可以随便撤资退出吗?我国法律对于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相关规定呢?好淘巧为您解答。

一、成为有限合伙人之后可以随便撤资退出吗

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 。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退伙的相关规定

1、合伙协议退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2、当然退伙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之一情形时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③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④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

《合伙企业法》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只进行投资,而不负责事务执行。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影响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其他合伙人不能要求该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通过上述内容可知,有限合伙人退伙有按照合伙协议里的条款协议退伙以及依据法律规定法定退伙二种情况,并不是说想退就能随便退出的,而且有限合伙人退伙后还需要对退伙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当相应的责任,并不是说退伙了以前的债务就不继续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