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创业才干推动大学生“双创”



  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出台《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有关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的规定引发了舆论关注。广西提出,对大学生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休学创业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践教育时间。

  经济增速减退的趋势难以改变,政府对社会大众参与创新创业以增加市场活力抱有热切的期待。大学生作为一个年轻而富有朝气的知识群体,成了创新创业的一座“富矿”而得到了开发。早在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从这一点来看,广西出台的文件并不显得突兀,事实上,一年来全国已有20余省份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方案,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一些地方规定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最长可达8年。

  大学生是否应该参与到创新创业之中?答案当然应该是肯定的。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养活自己,早已成为常识,如果能够在此基础上跨出更大的步子,参与到创新创业活动之中,就将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一股重要的正能量。事实上,早在创新创业成为政府力推的目标之前,就经常有大学生创业并取得成功的新闻见诸媒体,但是由于其正在大学求学,创业活动与学籍管理产生冲突,大学生只能要么放弃学籍,要么放弃创业,对其个人来说造成了损失。因此,为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大学生保留学籍,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确实是既有利于其个人,也有利于社会的两全之策。

  但是,就大学生这样一个群体的整体来说,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人毕竟只是凤毛麟角。创业创新,需要足够的知识储备和市场经营经验以及一定的创业资本,而对大多数大学生来说,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很多大学生毕业以后在求职道路上困难重重,对他们来说所谓创业创新是奢谈,而且在大学学到的知识,很多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因此,对于高等学校来说,以放宽修业年限来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固然符合当下的需要,但同时,需要对现行的高等教育进行改革,改变其与社会需求相对脱节的状况,让大学生们能够成为受欢迎的就业人才,让他们中的佼佼者能够投入到创业创新之中。

  很显然,培养大学生的创业创新才干,也更为紧迫。在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印发的《意见》中,要求高等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并且要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的专职教师队伍。在各地制订的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的政策中,也包含有这方面的内容。这些工作的推进,将普惠于所有大学生,对于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和能力都将产生更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这也是高等学校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的真正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