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请、进出口权申请


  公司的出口退税是怎么样申请的?进出口权申请的条件又是如何的呢?进出口权的申请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好淘巧为您详细介绍出口退税申请、进出口权申请的内容。

  进出口权申请

  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注册和其它公司的手续一样,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1人以上。外贸公司没有另外的限制性资金规定。

  注意:经营范围中必须有“货物进出口”内容。

  然后办理其它手续:

  1.到外经贸局(有的地方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

  2.到海关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3.到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5.办理电子口岸IC卡

  这样一家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就注册完成了。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出口退税程序基本如下:

  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提交出口退税申请表——税务局出口退税专管员审核——国库税款退付与退税清算